在南京,公积金封存后的提取流程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以下是根据南京公积金政策整理的提取指南:
一、提取条件
公积金封存后,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退休:职工离休、退休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出境定居:职工出境定居,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其合法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账户销户处理。
二、提取材料
根据提取条件的不同,所需材料如下:
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提取:
外地户口簿(户口迁移证)
身份证
未在外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声明(在柜面窗口签字)
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退休提取:
离、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
身份证
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账户封存无需提供)
相关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或者《残疾人证》
身份证原件
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出境定居提取: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账户封存无需提供)
出境定居证明
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户口注销证明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
死亡职工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明、户口簿等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原件
公证确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公证书原件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银行卡
三、提取流程
准备材料:根据提取条件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
线上办理(如适用):
登录“南京公积金”APP或“我的南京”APP等互联网渠道。
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提交成功后,等待审核结果。
线下办理(如无法线上办理):
携带准备好的证明材料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
在柜面窗口提交材料并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资金将转入指定的银行卡。
四、注意事项
提取次数和金额:根据提取条件的不同,提取次数和金额也有所限制。一般来说,销户类提取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而购房类提取则根据购房情况和贷款情况而定。
提取时间:职工需要在满足提取条件后的规定时间内申请提取公积金。例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后需要等待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才能申请提取。
材料真实性: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提取流程、所需材料以及办理时间可能因南京公积金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职工在提取前仔细阅读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和通知,并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有疑问,可以拨打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热线12329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