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提取代办及南京专业公积金提取代办
在南京地区,公积金提取手续可由职工本人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办。以下是详细的提取流程及代办注意事项:
一、提取流程
准备材料: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离退休证等)。
单位盖章: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核实并盖章。
提交申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到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申请提取。
审核材料: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
提取公积金:准予提取的,职工持相关证明材料、《现金(转账)支票》和管理中心出具的受理回执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二、代办注意事项
代办人身份: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最好提供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授权事项和代理权限。
代办费用:代办机构可能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需提前了解并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