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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4-11-30 09:59:22人气:61

在南京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购房类提取:

购买预售、现售商品房,包括与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情况。

职工在南京无产权住房,在南京市周边接壤区域购买住房且符合自住等相关规定的,可以比照本地情况办理购房提取。

需要注意的是,若职工在南京已有产权住房,在外地购买住房且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含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本人及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再次提取。

还贷类提取: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包括纯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和商贷组合贷款等。

租房类提取:

职工在南京租房,且符合租房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规定。

销户类提取:

职工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其他情况提取:

职工享受低保待遇或已取得市总工会制发的特困职工证书的,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因重大疾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金额根据政策调整),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遇到地震、火灾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请注意,以上条件可能根据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政策有所调整,建议在提取前咨询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银行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同时,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件、购房合同、退休证、医院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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